婚姻生育
内地公民收养子女登记
                                            
                                        内地公民解除收养子女登记
                                            
                                        假期提醒
                                            - 婚假
 - 产假
 - 陪产假
 - 哺乳假
 - 育儿假
 - 流产假
 
婚假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15日。
                                                    产假
                                                        女职工产假为一百五十八天至一百八十天,具体天数由用人单位规定,南方照顾假为十五天。
                                                    陪产假
                                                        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
                                                    哺乳假
                                                        女职工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产假期满之后申请哺乳假,休至婴儿满一周岁。
                                                    育儿假
                                                        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天育儿假
                                                    流产假
                                                        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产假为十五天至三十天;怀孕三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四十二天;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九十八天。
                                                    - 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 2022-12-08
 -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22-12-02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2022年3月30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2022-12-0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2-11-30
 - 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 2022-11-30
 
- [常见问题]被收养儿童是孤儿,同时也是残疾儿童,办理收养登记时,被收养儿童的身份类别如何填写? 202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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