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学科关键能力和核心素养的考查,选拔新任教师,特制定本大纲。
一、考试性质
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是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参加的全省统一的选拔性考试。考试结果将作为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参加面试的依据。招聘考试从教师应有的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二、考试目标与要求
1.考查考生从事特殊教育教师职业的基础文化和专业素养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
2.考查考生掌握特殊教育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方法,运用特殊教育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方法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3.考查考生从事特殊教育工作所必需的基本教育教学技能和持续发展自身专业素养的能力。
三、考试范围与要求
(一)特殊教育理论公共部分
考生应掌握特殊教育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理解我国特殊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熟悉我国特殊儿童教育安置、特殊教育工作开展与支持技术等。
1.特殊教育基本概述
(1)特殊教育及其教育对象。
(2)特殊教育的产生与发展。
(3)特殊教育发展的特点与趋势。
(4)发展特殊教育事业的意义。
2.国内特殊教育的文献与法规(不含港澳台地区)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3)《残疾人教育条例》。
(4)《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5)《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和《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
(6)《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指南》。
3.特殊儿童教育安置与特殊教育体系
4.特殊儿童心理发展与教育
5.特殊教育课程实施与课程评估
6.特殊教育辅助技术及其应用
7.现代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课程的整合及应用
8.个别化教育理念及其运用
9.特殊儿童潜能开发与教育康复
10.特殊儿童早期干预
11.特殊儿童职业教育
12.特殊儿童融合教育与发展
13.特殊教育教师及其职业素养
(二)特殊教育专业理论及实践
考生应具备的特殊教育教学的基本知识和实践技能。
1.视觉障碍专业方面
(1)视觉障碍的概念、标准与分类、致残原因和发生率。
(2)视觉障碍儿童的身心发展特征及教育。
(3)《盲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
(4)《盲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6年版)》。
(5)盲校义务教育课程教学实践与研究。
(6)盲文应用。
2.听觉障碍专业方面
(1)听觉障碍的概念、标准与分类、致残原因和发生率。
(2)听觉障碍儿童的身心发展特征及教育。
(3)《聋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
(4)《聋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6年版)》。
(5)聋校义务教育课程教学实践与研究。
(6)手语应用。
3.智力障碍专业方面
(1)智力障碍的概念、标准与分类、致残原因和发生率。
(2)智力障碍儿童的身心发展特征及教育。
(3)《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
(4)《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6年版)》。
(5)智力障碍儿童行为功能评估与训练。
(6)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教学实践与研究。
4.自闭症(孤独者)谱系障碍专业方面
(1)自闭症(孤独者)谱系障碍的概念、标准与分类、致残原因和发生率。
(2)自闭症(孤独者)儿童的身心发展特征及教育。
(3)自闭症(孤独者)儿童的融合教育理论与实践。
(4)自闭症(孤独者)儿童行为功能评估与训练。
(5)自闭症(孤独者)儿童教育康复技术及应用。
四、考试形式
1.答卷方式:闭卷、笔试。
2.考试时间:120分钟。
3.试卷分值:150分。
五、试卷结构
1.主要题型:试卷客观试题与主观试题相结合,客观试题有选择题、填空题等题型,主观试题有问答题、论述题、教学设计、案例分析等题型。
2.内容比例:特殊教育理论公共部分约占40%,视觉障碍、听觉障碍、智力障碍及自闭症(孤独症)等专业方向的相应理论知识与实践约占60%。
3.试题难易比例:容易题约占30%,中等难度题约占50%,较难题约占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