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闽财债管〔2022〕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 2022 年第一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市本级预算调整情况做如下说明:
一、我市政府债务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精神,按照逐步消化存量债务、合理控制债务规模、建立健全规范的举债融资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的总要求,2015年以来,市财政局切实强化债务管理,优化债务结构,严控债务风险,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守住债务风险的底线。2021年省政府核定我市政府债务限额69.7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3.8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5.93亿元),截至2021年末,我市政府债务余额62.8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2.46亿元、专项债务余额40.38亿元),政府债务规模严格控制在省财政厅下达的债务限额范围内。目前我市债务风险等级为橙色,债务风险可控,未发生区域性债务风险事件。
二、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一)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闽财债管〔2022〕6号)文件精神,我市收到省财政厅下达2022年第一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共计9634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2132万元、专项债务限额84213万元。财政部门应将新增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由本级政府报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二)市本级新增债务限额分配方情况
1、分配原则
一般债券依法用于没有收益的公益性资本支出,其中:县(市)应安排不低于20%的比例用于乡村振兴项目。专项债券重点用于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含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符合发行使用条件的项目,重点支持省委和省政府确定的水利、教育、卫生、养老等领域。严格落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禁止类项目清单,严禁将专项债券资金用于楼堂馆所、形象工程和不必要的亮化美化工程。不得用于偿还债务,不安排用于租赁住房建设以外的土地储备项目,不安排一般房地产项目,不安排产业项目。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尽快将专项债券额度对应到具体项目。
2、分配情况
(1)新增一般债务限额 12132 万元,拟安排用于以下三个项目实施单位承担的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任务:一是市城投公司实施的城区沙垅安置地(一期)项目等项目4000万元,二是市交投公司实施的国道G104福鼎水北至下厝基段(山后大桥、三门里大桥建设)等项目3800万元,三是市市政公司实施的城乡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等项目4332万元。其中安排乡村振兴领域项目2500万元,占比达到20.61%,具体表现为:龙安化工园区排污管工程(玉岐村-牙基村段4公里)300万元、县道X973点沈线点头至管阳段1000万元、县道X983斗仙线瓦窑坪至蛟龙段600万元、城乡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600万元。(具体项目安排详见附表)
(2)新增专项债务限额 84213 万元,拟安排用于以下四个方面(按资金投向):一是社会事业类项目28000万元,二是农业类项目12500万元,三是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类项目2000万元,四是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类项目41713万元。(具体项目安排详见附表)
三、2022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
1、增加我市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收入12132万元,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科目12132万元;
2、增加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132万元,列入“水体”科目300万元,列入“农村环境保护”科目600万元,列入“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科目7432万元,列入“公路建设”科目38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增加我市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性收入84213万元,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转贷收入”科目84213万元。
2、增加我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4213万元,列入“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84213万元。
四、政府债券使用项目调整
按照省财政厅新增债务管理和使用有关要求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2020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核查整改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结合项目实施过程情况变化,拟将无法形成支出的一般债券2650万元(即2019年预算安排深海养殖渔场项目一般债券资金截止2021年末未支出金额)调整使用项目。拟调整用于市城投公司2022年一般债劵需求申报项目建设,具体是中央大道二期(道路工程)1650万元、站前大道(海城路)建设工程1000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债务管理的相关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监管,严控政府债务风险;实行政府债务“借用管还”管理机制,制定并落实好债务偿还计划,确保按时足额偿还;完善债券资金绩效评价和考核问责机制,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及时下达债券资金,做好政府债务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
附表:1、2022年第一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项目安排情况表
2、政府债券使用项目调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