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背景。随着我市城市化建设,星火工业区、岙里工业区、铁塘工业区、龙山工业区等城区旧工业区的城乡规划功能已发生改变,根据市政协调研报告数据,分布在城郊结合部的柯岭村、岩前村、镇西村、石亭社区等居民区的小微企业及个体家庭小作坊还有300多家,旧工业区基础设施滞后生产废水未纳管直排、生产噪音和气体排放影响居民生活、城郊结合部违章搭盖小厂房等问题突出,同时这些企业因自身发展空间受限,造成成长性不足、停减产、甚至是“僵尸”或“半僵尸”却占用宝贵土地资源。因此为了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推动工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加大力度推进城区工业企业“退城入园”工作。
(二)制定依据。①《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退城入园”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闽政办〔2019〕52号),2019年12月印发实施。②《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宁德市工业企业“退城入园”相关工作的通知》(宁自然资[2020]478号)2020年11月印发实施。
二、制定过程
1.起草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工信局等共同参与。
2.征求意见。《beat365网页登录_365bet官网备用网站_365betvip工业企业“退城入园”转型升级实施办法》(以下简称《“退城入园”实施办法》)通过市政府专题会征求了政府办、司法局、市工信局、财政局、发改局、商务局、金融办和福鼎工业园区管委会等7个单位的建议意见,没有不同意见。
3.合法性审查情况。经认真审查,《“退城入园”实施办法》未涉及市场公平性竞争内容。本《“退城入园”实施办法》经我局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核,没有不同意见。
4.会议研究及签署情况。 2021年1月市政府就《“退城入园”实施办法》内容召开协调会,修改完善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研究。2021年3月4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4月1日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退城入园”实施办法》共分六部分,第一部分为“制定‘退城入园’项目搬迁计划”,该部分主要对开展“退城入园”工作作了总体部署和要求;第二部分为“‘退城’企业用地收储补偿标准”,该部分按“退城入园”、“政府收储”、“就地转型”三种情形对“退城”企业用地收储补偿标准作了具体规定,其中“政府收储”补偿标准替代了我市“三旧改造”文件(鼎政综[2018]66号)中“退二进三”土地收储补偿标准,因此该文件颁布实施后,原规定的“退二进三”土地收储补偿标准不再执行;第三部分为“强化项目用地保障,鼓励节约集约用地”,该部分主要按照上级指导意见对“退城入园”企业项目用地保障、土地利用提升和设备投入补助等优惠政策作了相关规定;第四部分为“提升‘退城入园’项目融资服务”,该部分主要按照上级指导意见对“退城入园”企业在项目迁建过程中的融资扶持政策作了相关规定;第五部分为“支持园区企业物业分割转让”,该部分主要按照上级指导意见对园区企业的存量房产经政府批准可分割转让作了相关规定;第六部分为“强化工作组织落实”,该部分主要按照上级指导意见对“退城入园”的工作组织落实进行强调,明确了职责成员单位以及相关的事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