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背景。随着机动车污染控制的日益严格化,非道路移动机械,如工程机械排气中污染物的排放分担率逐渐提高。
(二)制定依据。为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市政府印发《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试行)》。
二、制定过程
1.起草单位。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牵头,桐山、桐城、山前街道办事处,市自然资源局、发改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等部门共同参与。
2.征求意见。《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试行)》(以下简称《通告(试行)》)分别征求了桐山、桐城、山前街道办事处,市自然资源局、发改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等8个单位的建议意见,共收到建议意见8条,并进行了修改完善。
3.合法性审查情况。经认真审查,《通告(试行)》未涉及市场公平性竞争内容。本《通告(试行)》经我局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核,没有不同意见。
4.会议研究及签署情况。经市政府领导审议后于2021年1月5日印发《beat365网页登录_365bet官网备用网站_365betvip宗教活动场所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方案》。
三、主要内容
1.简要阐述主要的制度设计和内容。
①界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本通告所指“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是装配有燃油发动机,属于国I及以前标准(即:国0、国Ⅰ排放标准),或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工程机械、场(厂)内机械、港作机械、林业园林机械等机械,包括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起重机械、桩工机械、开槽机械、混凝土搅拌机、叉车等。
②确定禁用区范围。高污染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范围确定为桐山街道(含桐南社区、桐北社区、十字社区、溪西社区、福全社区、小路社区、镇西村)、桐城街道(含龙山社区、石湖社区、春亭社区、海口社区、流美社区、富民社区、天湖社区、五里牌村、资国村、玉塘村、岩前村、沙龙村等)、山前街道(石亭社区、山前社区、程家洞社区、铁塘社区、水北村、灰窑村、增坪村、梅溪村、百胜村等)划为禁用区。
③关于禁用区的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禁用区实施工作,加强对禁用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督管理。
2.重点阐述涉及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权利义务关系规定的内容和依据。在上述禁用区内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