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乡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对农村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的改善也越来越迫切。农村污水垃圾治理直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整体水平,加快推进农村污水垃圾治理迫在眉睫。目前我省农村污水垃圾治理存在突出问题。一是重视程度不够,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作尚未摆上政府的议事日程,治理工作推进慢;二是村民卫生意识有待加强,群众参与积极性不够;三是治理经费得不到保障;四是持续治理的长效运行机制尚未建立。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污水垃圾治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2017到2019年农村污水垃圾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住建部等相关部委《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建村〔2015〕170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闽政〔2014〕5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
二、目标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和我市的实际情况,为实现2019年的总体目标,《实施方案》细化了我市2017-2019年农村污水垃圾整治村庄年度目标任务。
(一)农村污水治理方面
总目标:用3年时间,基本实现全市乡镇和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2018年底实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分年度启动全市250个行政村户厕改造及污水处理,2019年底全面完成所有行政村的农村厕所改造和污水处理任务。
分年度目标:
2017年:①全面启动 11个未建污水处理设施的乡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并力争建成4个以上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主要配套管网;②完成86个以上行政村的农村厕所改造及污水处理,实施截污纳管集中处理或配建化粪池分散处理,其中,完成省定7692户以上农户标准三格化粪池新建或改造。
2018年:①年底前实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②完成82个以上行政村农村厕所改造及污水处理,完成省定农户标准三格化粪池新建或改造任务。
2019年:全面完成所有行政村的农村厕所改造和污水处理任务。
(二)农村垃圾治理方面
总目标:用2年时间,基本实现全市农村垃圾收运处理全覆盖,建立常态化保洁机制。
分年度目标:
2017年:①完成所有乡镇垃圾转运系统建设,实现全市乡镇垃圾转运系统全覆盖(嵛山镇、沙埕镇可采用卫生填埋处理或就地分类处理);②完成98个以上行政村垃圾治理,并建立行政村环境卫生常态化保洁机制;③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和治理,重点清理村庄路边、河边桥头、坑塘沟渠、行洪通道等堆弃的陈年垃圾,年底前基本完成陈年生活垃圾的清理和处理。
2018年:完成剩余的72个行政村生活垃圾治理和保洁常态化机制建立,年底基本实现全市农村垃圾收运处理全覆盖,并争取通过市级、省级、国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在充分吸纳上级政策和各地农村污水垃圾治理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从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最紧迫的问题入手,抓好农村污水和垃圾整治两方面的工作。
(一)农村污水治理方面
一是位于城镇周边的村庄,生活污水尽量通过管网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要执行《小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标准》,山区乡镇可依地形分组团规划建设小型化集中处理站。二是对于人口集中和位于生态敏感地区的村庄,宜采用化粪池+无动力或微动力集中式处理。三是人口较少的村庄和分散的农户污水处理可采用自建标准三格化粪池就地分散处理方式,尾水排入田地、山地或自然排水沟消纳利用。化粪池一般每年清掏一次。
(二)农村垃圾治理方面
1、合理选择处理模式。因地因村制宜,采取“户分类、村收集、镇中转、市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城市周边、交通便利的村庄,应纳入城市无害化处理设施处理;离城区垃圾处理设施远且垃圾产生量大的乡镇村庄,可采取区域共建共享无害化处理设施;边远海岛、村庄垃圾尽量就地减量、处理,有害或不可降解的垃圾应妥善储存、定期外运处理。
2、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各乡镇要根据“三定方案”明确农村垃圾管理机构,有条件的乡镇尽可能配备环境卫生管理员。按照村庄人口每500人左右配备一名保洁员,保障保洁员合法权益,明确保洁员的保洁范围、标准和具体要求。保洁员负责定时上门收集垃圾,做到垃圾不落地,日产日清,村庄道路和公共场所实行全日保洁,建立村庄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
3、推广垃圾二次分类。每个农户配备2个垃圾桶,1个干的,1个湿的。农户在家将垃圾初次分为“会烂”和“不会烂”两类,保洁员收集后再将“不会烂”垃圾分为“能卖”和“不能卖”两类。采取一村一建、多村联建、村企共建等方式建设农村垃圾阳光堆肥房,就地将“会烂”的餐厨垃圾进行发酵、除臭处理,制作为有机肥料,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每个村设一个有毒垃圾收集点,由保洁员负责收集农户废弃的旧电池、荧光灯、手机、农药瓶等有毒垃圾,由市环保部门指定单位或企业定时到村收运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