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自然资函〔2022〕261号 答复类别:C类
张玉琴、孙辉代表:
你们提交的《关于农业设施用地用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建议》收悉,经请示省自然资源厅和宁德市自然资源局,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设施农用地使用按照《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和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0〕43号)文件执行,具体建筑形式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尚未明确规定,建筑安全问题应由住建部门审核把关。
领导署名:林 蔚
联 系 人:李亦秦
联系电话:0593-7973712
beat365网页登录_365bet官网备用网站_365betvip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