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全面调动各村(社区)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10月底前完成全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目标任务,争取实现我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在全市排名前列的目标,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和内容
以村委会、居委会为考评单位,按照镇政府下达的城乡居民保参保缴费目标任务,考核各村(社区)城乡居民保缴费率完成情况,确保10月底全镇完成目标任务。
二、考评标准
(一)截止10月底,以各村(社区)任务完成率作为考评依据进行排名,按任务完成率的高低确定前三名村(社区);任务成率相同的情况下,以村(社区)缴费任务优先完成进行排名。
(二)考评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至8月底前各村(社区)缴费率要求达到60%以上;第二阶段:至9月底前缴费率要求达到80%以上;第三阶段:至10月底完成目标任务。
(三)在10月底前,完成目标任务的村(社区)方可参加前三名的评比。
三、工作制度
1、绩效考评制度。将各村(社区)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情况列入全镇绩效考评管理体系,作为一项重要指标进行严格考核。完成目标任务的得满分,未完成目标任务的酌情扣分。
2、政策宣讲制度。效能办、城乡居民保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各村(社区)进行一次检查,督查指导各村(社区)征缴工作进展情况,并进行政策解答。
3、进度月报制度。由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每月通报各村(社区)缴费工作进展情况及排名。
四、奖惩办法
10月底前,各村(社区)必须确保完成镇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对于完成目标任务的村(社区),镇政府将依据完成情况分档次计算工作经费补助。
(一)缴费人数完成率达105%以上的,按实际缴费人数,以每人2.5元计算工作经费补助作为奖励。
(二)缴费人数完成率达到100%-105%的,按实际缴费人数,以每人2元计算工作经费补助作为奖励。
(三)缴费人数完成率达到98%-100%的,按实际缴费人数,以每人1.5元计算工作经费补助作为奖励。
(四)缴费人数未完成98%以上不给予人头费。
(五)截止10月底,对完成目标任务的各村(社区)进行排名,分两类进行考评,分别以目标任务数达600人以上和600人以下两类,按完成率高低分别确定前三名各村(社区),考评分相同的情况下,按村(社区)完成目标时间优先排名。
(六)对目标任务数达600人以上,任务完成率考评排在前三名的村(社区),完成率达100%以上的分别6000元、4000元、3000元的奖励;目标任务数600人以下,任务完成率考评排在前三名的村(社区),完成率达100%以上的分别4000元、3000元、2000元的奖励;完成任务达100%以上都视为第一名给予奖励。
(七)及时对各阶段未完成预定目标任务的村(社区)进行通报,对10月底仍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村(社区)将在全镇进行通报,并由镇政府党委主要领导对相应村主干进行约谈。
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2021年前岐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目标责任制分解表
前岐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7日
附件:
2021年前岐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目标责任制分解表
序号 |
村(居)委会 |
2021年度应续保缴费总人数 |
2021年度应续保缴费目标任务人数 |
备注 |
1 |
福 东 |
513 |
513 |
|
2 |
岐 阳 |
439 |
439 |
|
3 |
前 岐 |
758 |
758 |
|
4 |
彩 岙 |
828 |
828 |
|
5 |
柯 湾 |
1280 |
1280 |
|
6 |
龟 岭 |
381 |
381 |
|
7 |
大 岳 |
458 |
458 |
|
8 |
小 岳 |
532 |
532 |
|
9 |
凤 桐 |
376 |
376 |
|
10 |
武 洋 |
600 |
600 |
|
11 |
薛 家 |
489 |
489 |
|
12 |
熊 岭 |
800 |
800 |
|
13 |
黄 仁 |
776 |
776 |
|
14 |
井 头 |
313 |
313 |
|
15 |
桥 亭 |
787 |
787 |
|
16 |
双 屿 |
745 |
745 |
|
17 |
吴家溪 |
287 |
287 |
|
18 |
西 宅 |
968 |
968 |
|
19 |
枫树岭 |
232 |
232 |
|
20 |
薛 桥 |
944 |
944 |
|
21 |
照 澜 |
507 |
507 |
|
合计 |
13013 |
130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