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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变更

        来源:beat365网页登录_365bet官网备用网站_365betvip公安局 发布时间: 2022-11-10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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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姓名变更 (★★★★)

        许可类型

        行政确认

        许可依据

           1.《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主席令公布)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 《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79号令)

            第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报姓氏变更登记:…

            3.《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闽公综〔2017348)

            第一百三十八条  公民申报出生户口登记的姓名与《出生医学证明》上记载的姓名不一致的,公安机关以《出生医学证明》上记载的姓名办理出生户口登记,再根据公民申请,按照变更姓名办理。

            第一百三十九条  公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姓氏变更登记:…

            第一百四十一条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应当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并按照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提交承诺书,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  未满18周岁的须由亲生父母协商一致并同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已满10周岁的,还应当征得本人签字同意;父母离婚后,双方未取得一致意见,申请未满18岁子女姓名变更的,不予受理;父母一方失踪或者死亡的,由另一方持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失踪文书或者注销原因为死亡的《户口注销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再婚的,按照下列情形办理:

           (一)子女未满10周岁的,由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并同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姓名变更手续;

           (二)子女已满10周岁未满18周岁的,应当征得其本人同意后,由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并同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姓名变更手续;

           (三)子女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以本人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以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

            第一百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姓名变更登记。14周岁以上的公民申请变更姓名时,应当书面承诺不具有如下情形:…

            第一百五十二条  下列户口登记事项,经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核准后办理:…(四)变更登记:姓氏(已满6周岁);

        许可条件

        公民申报出生户口登记的姓名与《出生医学证明》上记载的姓名不一致的,公安机关以《出生医学证明》上记载的姓名办理出生户口登记,再根据公民申请,按照变更姓名办理。

           公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姓氏变更登记:…

            (一)因血缘关系在父姓、母姓、祖父母姓、外祖父母姓之间变更姓氏的,提交关系证明;

        (二)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的,提交收养证明;

        (三)因涉外婚姻关系变更姓氏的,提交婚姻关系证明;

        (四)未满18周岁公民,因父母再婚申请变更随继父或继母姓氏的,提交《结婚证》(父与继母或者母与继父间)、《离婚证》(生效的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民事调解书)。满18周岁后申请的,应当具备在未满18周岁期间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经历的条件;

        (五)属非婚生的未满18周岁公民,因父或母另组家庭申请变更随继父或继母姓氏的,提交《结婚证》(父与继母或者母与继父间);满18周岁后申请的,应当具备在未满18周岁期间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经历的条件;

        (六)少数民族公民因本民族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变更姓氏的,需经公安派出所调查确认属实;

        (七)因不规范简化字姓氏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姓氏的。

         

        申报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个人声明》未满18岁父母亲双方写证明,已满18岁本人写声明

        4.父母离婚后,双方未取得一致意见,申请未满18岁子女姓名变更的,不予受理;

        5.父母一方失踪或者死亡的,由另一方持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失踪文书或者注销原因为死亡的《户口注销证明》

        许可程序

        申请人应准备事项:

        1.申请人按上述申报材料或通过中心微信公众号获得办理所需材料并备齐。

        2.本事项开通网上办理,对于通过省网办提交的业务窗口工作人员在2个工作日之内对群众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审核。对具备全程网办条件的按五星进行全程网上办理,对无法提供经数字签名的可信电子材料,需要对其网上提交的材料真实性与原件材料进行比对或需要到窗口签字确认的等不具备全程网办的需转到窗口办理。

        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时,从受理到办结,通过快递形成结果的全过程“最多跑一次”。

        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受理:申请人到所在地派出所户政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桐山、桐城和山前街道户口的到行政服务中心相应户政窗口提交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当场审查材料是否齐全,材料齐全予以受理。

        2.审查、决定:材料齐全,5个工作日办结。

        法定时限

        10工作日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有无数量限制

        行政救济途径与方法

        救济途径: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救济方法:申请行政复议

        公交线路

        方案一:12710路到五里牌站下车步行至自然资源局

        方案二:91213路直接到(自然资源局站)下车乘坐公交车路线或停车场位置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beat365网页登录_365bet官网备用网站_365betvip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0593-2195120

        联系地址:beat365网页登录_365bet官网备用网站_365betvip桐城街道玉龙北路197号(自然资源局二层行政服务中心B76-84号派出所户籍窗口)

        投诉电话:市效能办 0593-7811000

        中心效能督查组0593-2195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