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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eat365网页登录_365bet官网备用网站_365betvip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资产管理的通知

        来源:市扶贫办 发布时间: 2021-09-27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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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

        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资产(以下简称:扶贫资产)后续管理,是建立健全扶贫资产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扶贫资产持续发挥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一项重要工作。2021年各级审计部门将对“十三五”期间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专项审计,为做好审计迎检工作,根据省扶贫办《关于加强扶贫资产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宁德市扶贫办《工作办理通知单》(编号:FP20200032)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资产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扶贫资产范围

        2016年以来镇村两级使用各级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造福工程安置区(点)补助资金、扶贫开发重点村专项扶贫资金等三类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都要纳入管理范围。已明确到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资产,可不作为扶贫资产登记,但要做好经营类项目,特别是投资入股类项目的跟踪管理。

        按照分类实施,先易后难的原则,按上级要求,财政涉农统筹整合用于扶贫领域资金、社会扶贫资金等投入形成的资产(包括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也要逐步纳入管理范围。2016年以前形成的扶贫资产原则上应通过逐步清理、确权和登记等程序,尽可能追溯资产状态、厘清权属关系、做好资产登记,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纳入扶贫资产管理。鼓励各地将行业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也纳入管理范围。

        二、规范扶贫资产类型

        扶贫资产分为经营类扶贫资产和公益类扶贫资产。经营类扶贫资产主要包括使用扶贫资金建设的农林牧业产业基地、生产加工设施、旅游服务设施、光伏电站、电商服务设施、扶贫车间、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以及扶贫资金直接投入市场经营主体形成的股权、债权等股权类资产。公益类扶贫资产主要包括使用扶贫资金建设的道路交通、农田水利、供水饮水、卫生、电力、综合服务等公益性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类固定资产。

        三、清晰扶贫资产权属

        明确到村实施的资金形成的扶贫资产,其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明确到乡镇实施的资金形成的扶贫资产,其所有权归乡镇人民政府或村集体所有。国家及省级相关部门对扶贫资产产权归属有明确规定的,参照有关规定执行。产权不明晰的,应按合同和项目实际聘请第三方单位进行资产剥离。

        四、精准扶贫资产登记

        1、建立扶贫资产登记台账各乡镇(街道、龙安)在确定权属的基础上,对已形成的扶贫资产按照所有权归属,分级分类建立扶贫资产登记台账,做到应纳尽纳,逐一登记造册,建立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数据库。扶贫资产登记工作要求报市扶贫办备档。根据扶贫资产运营状况,每年第一季度对上一年度的扶贫资产运行情况进行核查,及时采集更新扶贫资产基础信息、变动情况、收益分配等情况,并及时补充登记,做到账实相符。

        2、完善扶贫资产档案扶贫资产所有权人应逐项建立扶贫资产档案,及时将扶贫项目申报、资金文件、实施方案(施工图纸)、预算书、招投标文件、相关合同(协议)、验收报告、竣工图纸、工程决算与决算审核、相关会议记录(纪要)、票据复印件、相关公示公告及项目施工前后照片等相关资料整理归案。乡镇(街道、龙安)扶贫办根据扶贫资产所有权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建立扶贫资产管理台账,复印相关资料存档,并报市扶贫办备档。

        五、强化扶贫资产管护

        按照属地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负责做好本辖域内扶贫资产的管理,对扶贫资产确权、变更、经营、收益分配等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建立健全扶贫资产后续管护制度,履行监管责任。按照“受益权与管护权相结合”原则,明确扶贫资产所有权者为扶贫资产管护责任单位,其法定代表人为具体责任人,履行如下管理职责:1、制定和执行扶贫资产产权登记制度、清查制度、台账制度、经营制度等管理制度;2、保障扶贫资产的安全、完整;3、负责扶贫资产的日常管理及风险控制;4、负责扶贫资产的收回和经营者的选定。

        公益性资产可结合开发公益岗位等方式解决管护力量不足问题,优先吸纳低收入家庭劳动力参与扶贫资产管护,增加劳务收入。经营性扶贫资产运营应规范入股分红方式,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确保扶贫资产保值增值;专业性较强的经营性扶贫资产也可通过购买服务形式进行管护。扶贫资产管护费用优先从经营收益中列支。运营维护人员不得私自利用扶贫资产进行抵押、担保等方式进行融资。产权归属国有或村集体的扶贫资产管理要符合国有资产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有关规定要求。

        六、规范扶贫资产分配

        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应按照“村集体提方案、乡镇审核、县级备案”的流程,通过民主决策程序提出具体分配方案并进行公开,体现精准和差异化扶持,所得收益重点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产收益扶贫量化到户项目收益分配原则保持不变,村级集体经济增收项目收益主要用于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等公益事业建设和巩固产业发展。国家及省级相关部门对扶贫资产收益分配方案有明确规定的,参照有关规定执行。鼓励通过设置一定的条件,采取购买公益岗位、开展小微奖补等方式进行分配,激发内生动力,坚持劳动致富。严禁简单发钱发物,一分了之的做法。

        七、严格扶贫资产处置

        扶贫资产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发展规划、达到使用年限等情形需要进行处置的,产权所有人可按照国有资产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拍卖、转让、报废等形式对资产进行处置。对金额较小的扶贫资产,可根据具体情况经民主决策、公示无异议后简化程序处置,并按照“村申请、乡镇审核、县级备案”的流程办理资产核销,建立扶贫资产核销登记台账。

        扶贫资产通过拍卖、变卖、转让等方式改变资产归属权取得的收入,在扣除税金、拍卖佣金等必要支出后,按出资比例分得的净收入,以及股权类资产收回的投资资金,产权所有人可按照村申请、乡镇初审、市审批及公示公告程序,申报用于与原资金使用范围相同的其他扶贫项目,并进行扶贫资产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扶贫资产,不得以扶贫资产为村集体或者其他单位、个人的债务进行抵押担保。

                                                            

                                                       beat365网页登录_365bet官网备用网站_365betvip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