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乡(镇)人民政府、龙安管委会:
市财政局、市扶贫办(鼎财农〔2018〕 57 号、66号、56号)联文,已经分别将2018年度11个省级、3个宁德市级和11个市本级扶贫开发重点村,每村20万元的财政扶贫资金下达有关乡镇和龙安。根据该项资金重点用于发展生产、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整治村容村貌、改善农村民生等项目,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建造办公场所、改善办公条件、购置车辆、购买通讯器材、发放人员工资补贴等支出的要求,经村民主评议、乡镇和市扶贫办审核,现予以核准实施项目(详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必须严格按照《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7〕44号)《宁德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宁财农〔2017〕6号)《beat365网页登录_365bet官网备用网站_365betvip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鼎扶办〔2017〕49号)管理,严格执行公告公示、招投标、预决算、检查验收等制度,努力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成效,按绩效管理的要求,实现重点村村容村貌得到有效改善,贫困户收入得到有效提升的目标。
二、有关乡镇和扶贫开发重点村,特别是分管扶贫、包村的领导和驻村第一书记,要高度关注扶贫项目建设进度慢、扶贫资金沉淀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加快财政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的紧急通知》(闽财农〔2018〕9号),下达乡镇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要及时申请拨入会计代理服务中心监管。对工程建设类项目,完成招投标、开始动工建设后,可按项目实际投入实施进度的80%,预拨最高不超过该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助总额的80%,余额待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组织项目核验,办理资金结算后后核拨。
三、从2018年6月开始,市扶贫办建立由主任负总责,指定一位科级干部专责督查、一位股级干部专责指导督促、跟踪服务的工作机制;乡镇要建立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和包村领导抓落实,驻村第一书记和村主干全力推进的工作格局,通过倒排工期、挂图作战、节点控制等方式,全力抢进度、解难题,助推项目快速实施,确保扶贫项目快建设、快投产、快达效。
四、围绕“加快项目推进、加快资金拨付、确保合法合规”的工作目标,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半月一通报制度,完善督办、催办和项目动态调整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对支出进度偏慢的乡镇领导和村负责人及时提醒,必要时提请市领导约谈。有关乡镇领导要对本乡镇扶贫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全盘掌握,确定专人报送进度,及时将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录入福建省扶贫资金在线监管平台,开展对下约谈,层层传导压力。对扶贫资金出现拨付使用不及时的问题,要第一时间预警,排查问题、加快使用,确保2018年11月前,年度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持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和100%资金核拨使用。
五、第一书记驻点的非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持的项目,参照以上通知执行。
附件:1、2018年度扶贫开发重点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持
项目表
2、2018年度扶贫开发重点村财政专项扶持项目进度
展情况月报表
3、2018年度扶贫开发重点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
竣工核验表
beat365网页登录_365bet官网备用网站_365betvip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