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5日,征求意见期间,公众可通过纸质或传真向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处反映,所反映的意见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理由充分。个人须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单位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591-87566707,传真:0591-87602170,联系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3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3层。
附件:《福建省补贴机具资质直接采信第三方检测报告试点品目(对外征求意见稿)》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处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