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锂电池相关机具的安全性,2021年10月29日印发《关于在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2021-2023)中封闭锂电池相关机具的通知》,在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2021-2023)中封闭锂电池相关机具。
部分生产企业按照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经审核生产企业提供的材料,有23款补贴产品符合要求。经研究决定,在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2021-2023)中解除封闭该23款补贴产品(详见附件)。
经研究决定,将充电器要求调整为:由取得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合格证书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充电器检验报告或检验检测报告,充电器需符合《电动工具用可充电电池包和充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充电器的安全》(GB/T 34570.2-2017)或《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池充电器的特殊要求》(GB 4706.18-2014)要求。
附件:解除封闭23款补贴产品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处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