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接收程序及入户过程
一、派出所民警送来弃婴需填写福利院出具的捡拾弃婴登记表
1、派出所出据报警回执单,经调查走访后派出所出具公安证明或调查报告。
2、如有人捡拾到弃婴的,由捡拾人填写捡拾弃婴(儿童)情况证明表及出据采集儿童血样信息表。
二、由福利院填写社会福利机构接收弃婴入院登记表并出具相关文件(以上粗线文件及本机构注册书、弃婴户主复印件、儿童寄养协议书)交于桐城派出所户籍科。
三、所有相关文件交付完整到桐城派出所户籍科打印弃婴落户姓名。
四、已落户儿童登入全国儿童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登记、申请、上报。
儿童收养登记过程
一、福利院出据收养登记申请书到民政婚姻登记处办理弃婴收养
1、由收养人出据夫妻双方结婚证复印件、双方户籍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双方医院体格检查表(市医院盖印)、全家福2寸半身照红底1张、双方单人照红底各1张、双方家庭收入情况证明、婚育证明、关于申请领养弃婴的报告、所在地居住证明(社区盖印)。
2、由福利院出据报警回执单、公安证明、拾弃婴(儿童)情况证明表及出据采集儿童血样信息表、弃婴户籍复印件、儿童成长报告,弃婴公告、弃婴登报,收养情况说明以上均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