嵛山镇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嵛山镇人民政府关于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规定的内容,我镇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做好2017年度的政务信息统计,并在政务公开栏公务政务信息公开情况,备注信息公开联系方式。为进一步做好我镇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我镇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规范信息公开发布渠道。2017年我镇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会4场,按照要求上报有关信息公开内容,并送达市档案馆和市图书馆存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2017年我镇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条。我镇通过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络平台、镇信息公开栏等形式公开我镇政府工作职责、办事条件、办事程序、监督办法和投诉(举报)电话、政策法规等。如各部门职责、“三公”经费使用情况、领导小组成立情况、海漂垃圾和集镇治理方案等,这类信息的及时公开,使群众及时了解到有关政策规定,更好为群众做好服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镇没有受理政务信息申请公开的情况。我镇“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共有79条,主要内容涉及到向上级请示经费的报告、整改情况报告等,这些事项均为内部信息,涉及到内部信息数据,如果公开可能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镇没有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报送不够及时。受限于海岛特殊情况,进出岛受气候条件等因素限制,岛上干部进市区办事较为不便,导致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材料到市档案局和图书馆有时不能按照时间节点报送。
2、经办人员不够固定。由于人事关系的变动,在2017年,我镇共有3为干部从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工作交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漏洞。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支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干部出差管理规定核销干部在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差旅费用,支持经办人员按时间节点或者提前一两天前往市区报送有关材料。
2、强化信息公开经办人员的责任意识,根据人员工作情况确定较为固定的经办人,同时切实做好经办人员交接工作的“传带”工作,制定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不因人员变动而弱化。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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