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屋交易发证:依照《福建省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19条规定为60日,市房管所围绕着“创先争优”目标,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缩短为税后10个工作日。即在税务部门缴清税费后10个工作日即可发证。具体内部流程为:产权科复核(5天)—审批(3天)—报批(2天)—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