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常见问题]民政救助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16-05-17 00:00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一、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申报条件:凡户籍为本镇内的重病、重残人员及村民家

          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权限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向所在办事处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救助。

          所需材料:户主申请书、户口薄和身份证复印件、其他

          有关证明资料。

          办理程序:户主申请→村委会初审并公示→办事处审核

          →镇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

          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申报条件:凡户籍为本镇内的城市居民,其共同生活的

          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向所在办事处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待遇。

          所需材料:户主申请书、户口薄和身份证复印件、收入

          证明、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户主申请→社区初审并公示→办事处审核→

          镇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

          三、困难救灾救济

          申报条件:因遭受洪涝等自然灾害造成基本生活难以保

          障的受灾户,重点是无自就能力的重灾户、特困户、五保户等。

          申报材料:申请书、村委会审查证明。

          办理程序:申请→村委会审查→办事处审核→镇政府审

          核→报县民政局审批。

          四、农村“五保”

          申报条件: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无生活来

          源的老人、残疾人、未成年人。

          所需材料:本人申请书、户口薄和身份证复印件、收入

          证明、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办理程序:申请→村委会评议同意并公示→办事处审核

          →镇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发放五保供养证。

          五、残疾证办理

          申报条件:经县级医院鉴定,符合残疾人条件。

          所需材料:本人申请、免冠二寸彩照2张。

          办理程序:本人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居)委会审核

          →办事处审核→县定点医院鉴定→县残联审批发证。

          六、医后救助

          申报条件:低保、五保和其它附合条件人员。

          所需材料:住院发票、参加新农村或城镇医疗保险销凭

          据复印件、低保、五保证复印件等。

          办事程序:填写申请表→村(居)委会审核→办事处公

          示→县民政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