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从2019年1月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调整为14档,分别为每年200、300、400、500、600、700、800、1000、1500、2000、2500、3000、4000、5000(元)。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