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等类型市场主体的营业执照不再记载“营业期限”“经营期限”“合伙期限”信息项。
2、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增加“出资额”信息项。
3、部分类型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的事项名称及事项位置进行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