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权利人分割不动产的,应当按有关规定提交相关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同意分割的批准文件。权利人可持同意分割的批准文件、分割后的房地产调查或测绘报告、原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材料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