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安排入学是根据《义务教育法》中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同时,由于我省各地特别是城市和城乡结合部的小学容量有限,还要根据相关文件解决好外来子女中学龄儿童入学问题,学位十分紧张,因此,目前我们只能满足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入学。目前教育部门所确定的入学年龄界线是以学年为依据,而学年计算起始日期为9月1日,而不是年底,因此学校在儿童入学年龄的计算上也是以9月1日来计算的,如果您的孩子9月1日出生可以入学,那以此类推9月6日,7日……甚至12月出生的孩子也可以入学,那将给学校的招生工作带来许多问题。因此,在年龄界定上需要搞“一刀切”,以方便学校具体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