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对象:①大中专毕业生。指毕业5年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毕业生、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毕业5年内是指申请人毕业证书记录的签发日期距提交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材料的时间不超过5周年。②就业困难人员。指《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政[2018]18号)第十条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参照享受就业困难人员政策的农村三类人员,以及《福建省人社厅 财政厅关于推进精准就业扶贫六条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225)规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③返乡农民工。主要指离开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外出务工或经商,近3年内返回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的农民。
享受条件:首次在宁德市内使用本人身份信息注册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合作社、网店等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所创办企业(实体、网店)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下同)且当前仍在正常运营。
补贴标准:①申请人及所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合作社、网店等符合上述条件,且申请人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给予不超过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②申请人及所创办企业条件上述条件,且企业带动就业人数5人及以上的(含创业者本人,以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人数或银行工资发放记录为准),给予不超过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请材料:①《宁德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审核表》;②《创业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
政策依据:《宁德市人社局 财政局关于印发〈宁德市一次性创业补贴办法〉的通知》(宁人社〔2018〕338号)、《宁德市人社局 财政局关于宁德市创业支持资金管理使用的指导意见》(宁人社〔2021〕27号)
咨询电话:beat365网页登录_365bet官网备用网站_365betvip劳动就业指导中心,0593-7869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