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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桐城街道工作委员会 关于印发《桐城街道编外人员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来源:街道党工委 发布时间: 2022-10-26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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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村(社区),街直各单位,机关五办两中心一大队:

          经研究,对2018年6月印发的《桐城街道编外人员管理办法(修订)》进行修订完善,现将修订后的《桐城街道编外人员管理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中共桐城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2年10月26日        

          桐城街道编外人员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街道编外聘用人员管理,促进街道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更科学、更合理、更专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特修订完善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编外聘用人员,是指街道根据工作需要,以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形式聘用,经费由街道本级财政保障的人员。

          第二章 管 理

          第三条 编外人员服从党工委、办事处统一安排,遵守机关规章制度,参照机关正式干部职工管理。

          第四条 编外人员实行设岗定责,由用人科室部门负责制定,每半年汇报一次工作开展及政治思想情况,每年度参照机关干部职工考核、组工办负责汇总、党工委研究评定绩效。 

          第五条 编外人员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用工管理:

          (一)从2022年10月1日起,新增编外聘用人员的,原则上由beat365网页登录_365bet官网备用网站_365betvip产业服务公司进行劳务派遣,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

          (二)2022年10月1日前,已聘用的编外人员,原则上由办事处按原管理方式进行聘用。已聘用人数计入该单位编外人员员额总量;

          (三)2022年10月1日前聘用的编外人员,如需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与原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后,再由beat365网页登录_365bet官网备用网站_365betvip产业服务公司与其订立新的劳动关系,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到街道。

          第三章 聘 用

          第六条 新聘用编外人员的,应结合用工岗位实际所需,提出聘用条件,报党工委会议研究后同意后,方可进行聘用。

          第七条  招聘工作由街道机关综合办、党建工作办和beat365网页登录_365bet官网备用网站_365betvip产业服务公司共同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制订招聘方案,按公告、报名、笔试(如需)、面试(面谈)、体检等程序进行,其中笔试、面试题目设置由beat365网页登录_365bet官网备用网站_365betvip产业服务公司会同用工科室根据岗位需求情况设定,并严格履行保密管理规定。对专业适用面较窄、应聘人选来源较少且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或不宜公开的特殊岗位,报党工委批准后,可简化招聘程序,采取考核等方式进行。

          第八条  对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劳动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残疾人、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聘用。大学生志愿者等服务机关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在服务期满后,岗位有需求的,考核合格的直接予以聘用。

          第九条 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及时将编外聘用人员派往用工科室部门,按劳动合同的期限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予以办理医保、社保和加入工会、享受机关补贴等。

          第十条 聘用从事汽车驾驶、财务会计、计算机操作等工种的编外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工种证书方能上岗工作。

          第四章 工资、福利

          第十一条 工资结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职务工资、职称工资、岗位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部分组成,具体标准制定由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

          第十二条 聘用人员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年、福建省最低月工资标准(上级发布最低工资标准,街道编外人员基本工资次月自动按差额提高)。

          第十三条  基本工资按照工作岗位设定,其中财务会计员和微机统计员基本工资2240元/月;综治维稳队员(包括巡防队员)基本工资2040元/月;通讯员、驾驶员、打字员岗位基本工资1900元/月;其他岗位基本工资1810元/月。

          第十四条  工龄工资按照10元/年标准执行,按办事处聘用时间算起。

          第十五条  职务工资根据街道任免的文件执行,正股级220元/月,副股级180元/月。

          第十六条  职称工资根据所获专业技术职称,初级80元/月、中级120元/月、高级200元/月。

          第十七条  岗位津贴根据岗位情况设定,岗位津贴300—500元/月,具体由班子会议研定,离岗或转岗则不能享受。

          第十八条  特殊岗位津贴金额,具体由班子会议研定。

          第十九条  编外人员年终绩效奖金依据工作业绩由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

          第二十条 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给予办理住房公积金:①到街道全职工作满3周年以上,有被评为1次及以上考核优秀的;②到街道全职工作满5周年以上的;③到街道全职工作满2周年且考核都为优秀的;④街道党务工作者,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1]9号精神应予以办理。⑤工作表现较为突出,且富有成效的,经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同意,可不受考核评定和工作年限限制。缴交金额按照最低基数,街道、个人每月各按12%的比例缴纳。

          第二十一条 编外人员工资总额原则上不能超过机关职工的平均工资标准的70%。

          第二十二条 编外人员退休年龄参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管理办法执行(即男60周岁、女50周岁)。

          第二十三条 聘用期间,编外人员正常离职的(不含考录),每年按一个月基本工资,以在本单位实际工龄计算,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助)。

          第五章 绩效考核、辞退

          第二十四条 编外人员每年参加年度绩效考核,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级评价,优秀比例控制在20%以内、不称职评1至2名,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和奖励的重要依据,编外人员绩效按照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台的政策予以兑现绩效奖励。

          第二十五条 编外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3、因所在科室部门调整、撤销、合并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党工委安排的;

          4、不履行岗位义务,不遵守机关效能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的;

          5、身体原因无法履职的,旷工或者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第二十六条  编外聘用人员离职的(退休、辞职、解聘),用人科室必须在人员变动当月向机关综合办报备,并按照规定及时办理各项手续。因用人科室未报备,导致人员离职后仍发放工资的,其经济损失由用人科室和分管领导共同承担,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街道机关综合办和党建工作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以往有关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如上级新出台有关编外人员管理政策的,从其规定。

        抄送: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存档。

        桐城街道机关综合办公室             2022年10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