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机关各股室、直属单位、事业单位:
依据《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市监[2020]18号)和市局党组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为确保疫情期间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粮、油、肉、蛋、菜等)安全,市局制定了《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辖区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beat365网页登录_365bet官网备用网站_365betvip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0日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beat365网页登录_365bet官网备用网站_365betvip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技术性和靶向性的双重作用,保障疫情期间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蛋菜等的食品安全,更好地维护疫情期间的社会安定稳定。
二、工作要求
(一)抽检任务:依据《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监测工作任务分配计划的通知》(宁市监〔2020〕13号)精神,结合beat365网页登录_365bet官网备用网站_365betvip实际,本次专项监督抽检,市本级计划完成50批次。
(二)抽样场所:以销售量和人流量大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食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区域,同时覆盖城乡结合部、乡镇、农村的小商超、市场、便利店等。
(三)抽检品种、项目及批次:本次抽检以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三大类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相关的食品为重点品种;重点突出致病菌、微生物、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添加剂等检验项目;市本级计划完成50批次(详见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计划表》)。
(四)经费保障。市本级50批次任务的抽检经费纳入2020年市本级全年抽检专项经费中统一结算,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落实到位。
三、组织实施
(一)确定抽样单位和承检机构。根据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报经局领导批准确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专项任务的抽样和检验单位。
(二)抽样检验要求
抽检监测工作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2019版)》。抽样过程应严格按照抽检工作程序,履行法定手续。检验人应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进行检验,保证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对不合格食品必须进行复核,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三)抽检结果报送
对所有检验不合格食品,承检机构应第一时间编制检验报告。在检验报告正式签发后2个工作日内将不合格检验报告(一式四份,随附抽样单、结果通知书等)送达我局。
检验过程发现不合格样品中含有非食用物质或其他可能存在较高或急性健康风险的,应在确认检验结果后24小时之内书面报告我局。
(四)复检(异议)处理
我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应当及时送达企业进行确认。企业对样品真实性有异议的,或对检验结果、检验方法、判定依据等有异议的,应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向我局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核查处置
我局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材料的同时,依据核查处置的相关规定,启动核查处置工作,对检出高风险项目以及可能存在较高或急性健康风险问题的,应在收到不合格报告的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核查处置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要及时移送移交。涉及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宁德市市场监管局。
(六)信息公布
要按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信息。
(七)统计分析和结果报送
承检机构的抽检数据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和规范要求进行报送。承检机构在完成抽检任务后,应向我局报送抽检结果分析报告。
四、其他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抽检工作。要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工作,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责任,狠抓任务落实,推进工作有序开展。
(二)要积极做好衔接配合。要和承检机构应做好衔接配合,在样品抽取过程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纪律执行,做好相关记录并留存照片。在样品运输、贮存过程中提供必要的设备支持,以确保样品不被污染,不发生腐败变质,不影响后续检验,样品安全交接后及时组织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三)要严守工作纪律规矩。参与抽检的相关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样地点和样品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样单位和接受被抽样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抽样、检验行为的,一律停止其相关工作,通报有关主管部门。
(四)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相关业务股室和市场监管所、各承检机构在疫情期间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在执行此次专项抽检任务过程中做好个人自身的防控工作。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期间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