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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eat365网页登录_365bet官网备用网站_365betvip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餐饮等行业用气场所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7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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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街道、龙安)、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落实餐饮等行业用气场所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工作的通知》(宁安办〔202224号)文件要求,结合《beat365网页登录_365bet官网备用网站_365betvip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鼎政办〔202219号)工作部署,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我市餐饮等场所燃气安全管理,有效防范餐饮等场所燃气泄漏爆燃事故风险,营造餐饮业安全用气环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餐饮等行业用气场所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根据第36条 “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规定,即日起,全市各使用燃气(含管道燃气和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单位、场所必须依法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在20221231日前实现我市使用燃气餐饮业经营场所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全覆盖。

        二、工作重点

        全面推进餐饮等行业用气场所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部门职责分工,落实农贸市场、大型综合体、星级酒店、商住混合体、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及工业企业使用燃气的场所用户,按规定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部署阶段(20226月)。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安排,迅速动员部署。深入贯彻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全面摸排辖区内餐饮等行业用户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的安装使用情况。宣传督促广大餐饮等行业用气场所履行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的法定义务。

        (二)集中安装阶段(20226月至10月)。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逐步推进安装工作,每月将落实情况报送市城市管理局。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211月至12月)。市城市管理局将牵头组织对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结果以市安办名义在全市通报。

        四、职责分工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督促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用气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餐饮等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场所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一)燃气主管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全市餐饮等生产经营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指导、督促燃气企业对用户开展用气安全检查,建立工作台账,督促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食堂等使用燃气场所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对未按要求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通知燃气企业停止供气并联合属地政府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落实整改措施,逾期拒不改正依法处理。

        (二)商务部门负责督促商贸服务、餐饮、住宿等行业使用燃气场所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做好生产、销售环节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产品质量监管,对假冒伪劣产品进行查处;依照相关标准对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

        (四)消防部门配合相关部门对设有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餐饮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五)燃气经营企业向餐饮等行业供应燃气的,应当与其签订供气协议,开展用气安全检查,督促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对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或装置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的生产经营单位,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停止供气。

        (六)对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单位,由燃气主管部门负责通知企业停止供气。涉及工业企业的报转应急部门负责依法查法,其余生产经营单位由城管部门依职责依法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龙安)和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做好配合,严格落实行业主管和直接监管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建立工作推进通报制度,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二)强化监管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组织对使用燃气餐饮场所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未按规定安装燃气报警装置的行为要严厉查处、责令限期改正,对拒绝整改或拖延整改的,坚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三)坚持常态推进。各有关部门要结合餐饮场所开业、关停变动频繁的实际,完善长效机制,及时查漏补缺,动态更新台账;燃气经营企业要及时掌握新增使用燃气餐饮场所情况,健全工作清单台账,实际跟踪核查,常态化推进各项工作。

        六、有关事项

        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保证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处于长期通电工作状态,定期检查,确保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在正常环境下的正常使用。未落实相关规定的,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人:刘友端,电话:13959426155

         

        附件: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指南

         

        beat365网页登录_365bet官网备用网站_365betvip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617

         

          

        附件

         

        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技术指南

         

        一、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是指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控制器+切断阀等。有条件的可使用物联网设备。

        二、释放源处于封闭式或局部通风不良的半敞开的场所内使用瓶装液化气或天然气的安装“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控制器+联动电磁切断阀”。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检测器的数量应满足被检测区域的要求。每个检测器的有效检测距离在室内不宜大于5m,在室外不宜大于10m

        三、安装和使用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应有经国家指定机构认可的计量器具制造认证、防爆性能认证和消防认证。联动电磁切断阀应满足《电磁式燃气紧急切断阀》(CJ/T394-2018)标准,需具备检验报告。

        四、高层建筑、地下室、半地下室不得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地上密闭房间使用天然气的安装“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控制器+联动电磁切断阀”,还应加装送排风设施。

        五、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燃气的场所,探测器应设置在距地面不高于0.3m的墙上;使用天然气的场所探测器应设置在顶棚或释放源上方2米内。

        六、工业用户应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的,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及相关行业要求执行。

        七、非居民燃气用户不应使用家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八、使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用户应建立运行和维护保养制度。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每半年应检查1次,不合格的应进行维修和更换,使用寿命到期的应进行更换。

        九、新开业的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按《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要求执行。

        十、燃气用户或建设单位应组织安装方按照《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规程》(CJJ/T 146-2011)进行验收,验收完成15个工作日内应将验收记录报各县市区燃气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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